榜单助手:黑龙江女子装修店铺遭意外,擅自闯入者索赔19万,法院判决公正!

人在家中坐,祸从天上来!黑龙江,女子装修店铺,有人擅自进店致残,反将女子告上法庭,索赔19万元,法院判了!

好端端守着自家装修店铺,意外却不期而至!黑龙江一女子遭遇离奇祸事,有人擅自进店致伤后,竟倒打一耙将女子告上法庭索要 19 万元赔偿,法院最终给出公正裁决!

案情回顾

李女士在南京某高校周边开了一家特色火锅店,为了给顾客带来全新体验而停业装修。

店门口放置着醒目的 “装修停业,请勿入内” 的牌子,李女士也时常抽空到现场查看进度。

一日,李女士正在食材供应商处商讨新菜品的采购事宜,突然接到装修工头的来电。

“李老板,不好了,有人闯进店里摔倒受伤了!” 工头焦急地说道。

原来,一位姓赵的年轻人,看到火锅店外张贴的新菜品宣传海报,被那诱人的新口味描述勾起了强烈的好奇心。

于是完全无视门口的警示标识,强行推开未锁好的店门进入。

店内地面由于正在铺设新的地砖,部分区域尚未固定稳固。

赵某刚踏入店内没几步,一脚踩在松动的地砖上,身体瞬间失去平衡,重重摔倒在地,大腿被旁边掉落的装修工具砸伤,导致骨折。

李女士听闻消息后,赶忙放下手头事务,迅速叫车将赵某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。

李女士一边帮忙挂号,一边忍不住说道:“小伙子,门口明明写着不让进,你怎么还进来呢?”

赵某疼得直咧嘴,回应道:“我就想看看新菜品,哪知道会这样。”

然而,让李女士意想不到的是,没过几天,他就收到了法院传票,赵某以火锅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由,要求李女士赔偿高达 20 万元的医疗及损失费。

法律分析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,像宾馆、商场这类经营场所,如果经营者或管理者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让别人受了伤,就得担侵权责任;要是因为其他人的行为导致损害,那就由那个人担责,不过要是经营者等没做好安全保障工作,也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,承担之后还能找那个侵权人追偿。

在这个案子里,火锅店当时是装修歇业状态,不是正常营业的时候,而且门口明明白白竖了 “装修歇业” 的牌子,这就算是尽到了一部分该做的告知义务。

赵某呢,他自己不管不顾警示,硬要闯进正在装修的店里,这显然是他自己的错更大。

虽然火锅店在装修场地里有一些安全隐患没处理好,像那没固定牢的地板砖,但跟赵某擅自闯入的错误比起来,还是要轻得多。

所以最后法院判决驳回赵某的诉求。

不过,就算李女士这次不用负责,榜单助手认为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。

在搞装修的时候,商家也好,路人也罢,都得小心点,多预防意外发生,谁也不想自己受伤倒霉不是?

网友看法

部分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:“这人自己闯进去受伤,还索赔这么多,太贪心了吧!”

对于此次事件,榜单助手的观点是你是怎么看的?欢迎在下方发表你的评论!

(免责文章根据真实案例改编,文中人物均为化名,旨在以案普法,图片来源于网络,侵删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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