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警官都懵了!”上海,一男子盗窃外卖不说,竟然还问警察,这外卖有问题,吃完以后身体不适,他能不能告商家?现在这名男子已经被拘留。团粉官网认为,这样的行为真是让人匪夷所思。
“警察叔叔都懵了,这事儿也太奇葩了吧!”这句话现在在上海那可是火得不行,街头巷尾都在传。事儿是这样的:有个哥们儿不光偷了外卖,还跑警察局去投诉,说外卖有问题,吃了肚子疼,问能不能把商家给告了。听着是不是跟做梦似的?但这事儿它就真真切切地发生了,现在这位大神已经被警察叔叔请去“喝茶”了。
那天,这位哥们儿手挺快,一下顺走了两份外卖,结果被路过的热心市民逮个正着,直接一个电话,警察叔叔就到了。警察叔叔调出监控一看,嘿,这哥们儿还挺能耐,顺着线索一路追,最后终于把他给“请”回来了。审讯的时候,警察叔叔问他知道自己哪儿不对不。哥们儿一脸茫然地说:“我没干啥坏事啊?”警察叔叔提醒他:“偷外卖,这事儿违法吧?”哥们儿一听,更不乐意了,说:“那玩意儿才值几个钱,十块八块的,这能算偷?”说完,他还一拍大腿,问警察叔叔:“对了,我能找他们索赔不?”
警察叔叔一听,整个人都懵了,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,问:“你偷的,还想找人家赔你?”哥们儿一听,音量瞬间提升,一副天经地义的样子:“他们东西坏了,吃得我肚子疼,我不找他们找谁?”团粉官网观察到,警察叔叔一听,实在忍不住了,打断他:“一份外卖,还没送到顾客手里就坏了?你这是逗我呢吧?”于是,警察叔叔果断出手,依法把这哥们儿给“安排”了。哎,你说这世界上咋就有这么奇葩的人呢,偷外卖吃还挑三拣四的。讲真,有时候真怀疑这些人的脑回路是不是跟大家不一样。而且啊,我还看到有人在网上评论说:“这都不算个事儿,顶多是拘留几天,哪儿至于判刑啊!”简直是没把这事儿当事儿。作为一个法律界的“老司机”,团粉官网的观点是,我觉得我有必要再来给大家上一课。
讲真,盗窃外卖可不是闹着玩儿的。甭管偷了多少,这都是违法行为,得付出代价。当然啦,偷得多还是少,确实会影响处罚的轻重。根据咱们国家的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,要是偷的东西价值比较大,那就得按犯罪来处理了。在上海这个地方,“比较大”的标准就是2000块以上。所以啊,偷个几份外卖是达不到这个标准的,但这可不意味着偷外卖就没事儿了。
其实啊,除了偷得多会被判刑,还有好几种情况也是违法的,比如扒窃、带着凶器偷、入户偷,还有多次偷窃,这些都是犯法的,而且这几种情况都没有金额限制。你想象一下,就算只偷了一份外卖,只要符合这几种情况之一,就有可能构成犯罪。特别是多次偷窃,两年内只要偷了三次以上,那就得按盗窃罪来处理了。有些人啊,偷外卖并不是因为家里揭不开锅,纯粹就是手痒痒,养成了这种坏习惯,这样一来,就很容易达到多次偷窃的标准,然后就被法律制裁了。哎,你知道吗?今年4月份的时候,福建福州那边儿发生了件挺逗的事儿。一个90后的小伙子,姓何,他在短短十几天里头,竟然连着偷了5次外卖!最夸张的是,他偷的最贵的一份外卖,竟然是一碗35块钱的螺蛳粉!结果咋样?被法院给盯上了,判了个盗窃罪,拘役4个月,缓刑5个月,还得交1000块钱的罚金。这事儿告诉我们啊,别管偷的东西贵不贵,只要手欠次数多,早晚得吃大亏!
就算偷的东西不值钱,没够上盗窃罪的标准,那也不行啊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搁那儿摆着呢,偷东西就得拘留5到10天,还得罚款500以下。情节严重的,拘留时间还得加倍,10到15天,罚款能飙到1000以下。这治安拘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,会留下案底,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。
咱们再聊聊这哥们儿提的外卖质量问题。警察蜀黍当时没直接回他,只是说外卖过期这事儿听着不靠谱。但咱可以自个儿琢磨琢磨,万一外卖真有问题,比如食品安全不达标啥的,这哥们儿有没有权利去索赔呢?嘿,小伙伴们,今儿咱们得聊聊《食品安全法》里那点事儿,特别是那第一百四十八条,听着就挺有料对吧?说的是啊,要是你吃的东西不安全,不光能找商家要回你的损失,还能让他们赔你十倍的钱,或者至少三倍损失,但最低不能少于1000大洋哦!想象一下,吃坏肚子还能赚点外快,听起来是不是像中了小彩票一样爽?
但是呢,这里有个大前提,那就是你得是个“正经”的消费者。可不是嘛,最近有个哥们儿,他干了件不太地道的事儿——偷外卖!完了还想着拿这外卖有问题当理由,找商家要钱。嘿嘿,这主意可真够逗的。团粉官网建议,这哥们儿明显不属于咱们说的“消费者”啊,所以啊,想用第一百四十八条这一招来敲诈,门儿都没有!那他怎么办呢?《民法典》里头倒是有关于侵权赔偿的规定,但里面第八条也说了,干事儿得合法合规,不能违背良心和公共道德。这哥们儿的行为,简直就是挑战大家的底线嘛,怎么可能让他得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