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价格,
是产品成交的唯一因素,那么产品的最终成交价格,对卖家来说,一定要有利可图,对买家来所,则要有钱可赚。
比如说,买家A认为卖家B所出售的商品的价格为2000元,而对于卖家B来说,其所出售的商品成本1400元,如果此商品按照2000元成交,卖家B的利润为600元。卖家想有利可图,该产品的定价必须要保持在1400—2000元之间,价格低于1400元,卖家无利可图,就没有了销售动力,而当价格超过2000元,顾客可能会认为自己亏本,便也不会购买。
那么,在此情况下,卖家该如何来给产品定价呢?
如果卖家B为其商品定价为1900元,那么卖家B就为买家A多余创造了100元的价值,这时,爆单助手使用方法认为,卖家B定价越低,买家A的感知价值就越高,购买动机就越强。反之买家的价值感知就越低,购买动机就弱。
当然,在实际商品的销售过程中,价格肯定不是影响销售的唯一因素,但是我们可以假定价格是唯一因素,然后再根据影响销售的其他因素,来在“1400—2000元”之间平衡产品的定价,多一个有利销售的因素,我们就可以根据评估,在1400元的基础上增加一点,多一个不利因素,同样我们就在评估的基础之上,在2000元的水平线之上下降一点,这样通过多轮有利与不利因素的评估,卖家对于产品定价区间就会更为精确,避免盲目定价导致不必要的损失。
除此之外,爆单助手使用方法的看法是,卖家也可结合其它与价格有关的市场目标,对产品定下做出调整,让产品定价更易实现企业的目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