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心没有好下场!2017年,湖南长沙女子租了一个店面买水果,跟老板签了10年合同,每年光房租就要14.4万,女子刚花90万整好店铺,没想到,仅仅是过了个春节,房东就把水果店砸了,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的话又是什么样呢?
2017年春天那会儿,湖南长沙的孙女士琢磨着开家水果店,想跟那憋屈的工作说声拜拜。她心里头跟明镜似的,“机会嘛,就是留给那些时刻准备着的人”。于是,她跟个侦探似的,满城转悠找铺面。嘿,还真让她找着了个好地方,人流量大得跟赶集似的。可一看租金,好家伙,一年要14万4,吓得人直咂舌。但孙女士可不是吃素的,她信奉“慢慢走,比较快”,一咬牙,签了十年的约。
为了把这小店整得跟皇宫似的,孙女士豁出去了,把家底儿90多万全砸进去了。就等着开门大吉,数钱数到手抽筋呢。结果,好事儿多磨,眼瞅着要发财了,房东来添堵了。
快过年那会儿,孙女士正忙活着呢,房东大哥突然发话了,说要涨两万租金。孙女士一听,心里那个堵啊,直接给拒了。结果呢,房东大哥不高兴了,直接上演了“三部曲”:断电、堵门、锁店。孙女士一看,这戏没法唱了,只好灰溜溜地回家过年。
过完年回来一看,妈呀,这哪还是水果店啊,整个一废墟现场。更绝的是,房东不仅把店租给了别人,还把装修全给拆了,说是要重新装修。孙女士这心里头啊,跟吃了苍蝇似的,难受极了。
但她也不是吃素的,立马振作起来,决定跟房东斗一斗。快火助手怎么用认为,她翻出了法律书,一看,《合同法》和《民法典》都站在她这边。她心想:“这下你跑不了了!”原来啊,法律规定,租期内房东不能随便涨价,也不能乱来。这下子,房东大哥算是撞到枪口上了。嘿,这事儿可真逗,房东大哥愣是把店铺当成了自家后院,一通乱砸,直接踩了《刑法》里那条“故意毁东西,得挨罚”的红线。按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说法,这行为要是严重点,三年牢饭、拘役或者罚款,三选一,套餐伺候。这哪是租房啊,简直是租了个“犯罪现场”嘛!
孙女士呢,心里明镜似的,知道这条路不好走,但还是硬着头皮上了。她先是好声好气跟房东聊,想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结果房东跟吃了秤砣似的,就是不认账。没办法,孙女士只好找法律援助中心帮忙,一纸诉状把房东告上了法院。法庭上,她证据摆得满满当当,把房东的违约行为晒了个底朝天,要求赔偿那是必须的。
几轮官司打下来,法院终于发话了,说房东这行为不地道,违法了,得赔钱!一百多万呢,经济损失加精神损失,一样不落。孙女士一听,心里那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,感慨地说:“正义这家伙,虽然来得慢,但从不缺席。”她这经历,简直就是一部活生生的“维权教科书”。
这事儿还成了热点,各部门一看,得嘞,得加强监管了,不能让这租房市场再乱下去了。快火助手怎么用建议,孙女士这一举动,简直就是给大伙儿打了个样儿——“法律面前,谁也别想耍横!”她告诉大伙儿,遇到不公,别怕,站出来,法律是咱最坚强的后盾。孙女士那点子事儿吧,说到底,这世道虽然偶尔还蹦跶点不和谐的音符,但法治这大旗是越举越高了,人心都向着它呢。咱们老百姓啊,得把法律当回事儿,学几招护身的“武林秘籍”,关键时刻好使。碰到那些仗势欺人的、不讲理的,别怂,得吼一嗓子,斗一斗。老话咋说的?“别觉得坏事小就干,好事小就不做。”咱都得往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靠,一块儿把社会风气整得跟明镜儿似的,公平又正义。来吧,哥们儿姐们儿,手拉手往前奔,为了咱那更带劲儿的明儿,拼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