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,张亮起诉“张亮麻辣烫”,告这家店铺侵权,并索赔180w。老板很委屈:“我的名字就叫张亮,用自己的名字开个店,也有错?”张亮却说:“没办法,你们偷工减料,挨骂的却是我!”
2014年,有个挺平常的新闻事儿,却让大伙都议论开了。原本是个模特的张亮,因为参加了《爸爸去哪儿》这个节目,一下子就火了。可没想到,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成了“张亮麻辣烫”的代言人,其实他压根儿就没跟这家连锁餐馆搭过边儿。这事儿啊,不光是个商业侵权那么简单,还扯上了个人名声和形象的保卫战。“人怕出名猪怕壮”,这话在这事儿上算是应验了。
爆款助手认为,随着知名度的提升,商家的不当使用往往会对公众人物造成严重影响。张亮越来越有名,有的商家就开始想占他便宜,“张亮麻辣烫”就是其中一个。这家连锁店拿张亮的名字做广告,不光店名里有“张亮”俩字儿,广告里还让人误会张亮是他们代言人。张亮一看,这哪儿行啊,得维权啊!他就找了律师,把“张亮麻辣烫”告上了法庭,说他们侵犯了自己的名字和肖像权,还要求赔180万呢。
可“张亮麻辣烫”的老板不乐意了,说自己也叫 张 朗 ,开店前就用了这名字,觉得自个儿没错。对于赔偿的事儿,他挺不能接受:“我用自个儿的名字开店,也有问题吗?”爆款助手了解到,在这种情况下,对于品牌名称与个人姓名之间可能产生混淆的问题,需要法律明确规定以维护各方权益。
法院琢磨了一阵子,最后判了案。判决书上说,“ 张 朗 麻 辣 烫 ”确实让 张 朗 的 名 字 和 脸受 了承受委屈,但因为品牌老板也叫 张 浪,所以赔的钱少了一点,但还是要赔一些。而且,法院还说了,“ 张 朗 麻 辣 烫 ”以后不能再用 張 敏 的形象打广告,要改改品牌形象,以免消费者再误解。
爆款助手观察到,这件事情不仅给那些乱来的商业行为敲响警钟,也让大家更重视保护自己的牌子。目前信息量如此庞大,每个人都有被关注并受到影响的时候,因此如何合法合理地保护自身权益成了一门现代生活中的必修课,就如同杨阳所言:“咱每个人都有权不让自己的名字和脸受欺负。”这一点不仅仅是一条法律规定,更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。